土司制度到明末清初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。当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从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过渡时,世袭土司仍强迫人民无偿服役。土司中又一再发生侵吞其他地区土地,甚至公开武装叛乱的事件。清廷采纳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议,在西南掀起大规模“改土归流”高潮,改土官为流官,革除土司制,建立州县制。“改土归流”的政策,在云南和贵州取得很大成效,但在四川当时却只实行于与云、贵接壤的少数民族地区。在川西藏区,则发生了大小金川事件。
乾隆初,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夺取小金川泽旺印信,“意欲并吞诸蕃”,又攻明正土司(今康定)。1747年,清军3万人分两路进讨,久而无功,川陕总督张广泗被清廷处死,改派岳钟琪为总兵,刻期进讨。1749年,莎罗奔请降,大金川事件初告平息。
以后,大小金川之间常有冲突。到60年代,金川局势再度紧张,又一次引起清王朝的关注。1766年,清廷派四川总督阿尔泰联合9家土司会攻大金川,小金川土司僧格桑(泽旺子)却与大金川土司索诺木(莎罗奔侄孙)联合反清。1771年清军败绩,清廷又将阿尔泰革职,派温福入川督师,向金川进兵,第二次金川之役由此开始。1773年,温福战死,清廷又派阿桂为将军,增兵金川。经多次血战,清军死伤众多,终于于1776年初取胜。历时五年、死伤逾万人、耗银7000万两的第二次金川之役至此结束。战后,清朝在大小金川分置阿尔古、美诺两直隶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