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雅族包括泰雅亚族和赛德亚族,清代文献称“大么族”和“纱绩族”。泰雅族名,意思是真正的人,勇敢的人。泰雅族主要分布在台北县乌来乡,桃园县复兴乡,新竹县尖石、王峰二乡,苗栗县泰安乡,台中县和平乡,南投县仁爱乡,花莲县秀林、万荣、卓溪乡,宜兰县大同、南澳乡,共8县12乡,总人口8.4万多人,是台湾高山族中第二大族群。
传说泰雅族的发源地是在南投县任爱乡发祥村瑞岩部落附近。泰雅族人在传统信仰中养成了祖灵崇拜的习惯。他们相信祖灵主宰一切,而祖灵庇佑子孙的条件是所有族人都必须遵守祖先所留下来的习俗、教训和规范。
泰雅族人除了祖灵祟拜举行祖灵祭外,还有播种祭、收获祭等大小祭祀活动。祖灵祭充满灵圣的气氛,但播种祭与祖灵祭的方法各有差别。也有祈祷丰收的祭典,祭司在各户的家长前举行庄严的祭典并宣读祭文。收获祭分为栗的收获祭和小麦的收获祭等不同的名称,但都是表达对丰收的满足和喜悦,全部由祭司主持。祭司多半由头目担任,但有些地方则由有势力的人担任。他们既信神又怕鬼,既勇猛又胆小。为了避邪,还养成了一种“鲸面”的特殊风俗。踪面就是用刺针在面部刺出色彩复杂的花纹;男子在前额和下领中央刺纵带纹1条或数条,女子在前额中央刺纵带3条至5条,或以中央纵带1条至3条的两侧,作短带形平行横纹,全纹构成十字形,或两颊自耳根至两唇中央,斜刺带纹2条,交于两唇中央至下领上部,再抹上煤烟,这样一面刺花纹一面抹煤烟,反复进行,通常需要l天,有的甚至需要1星期,一直到他们认为完美为止。关于黥面的由来,说法很多,但主要意义是为了避邪气,并且死后还可以和已死去的亲人会合,当然也是为了美丽和英俊,也是一种“种族标记”,是社团或吸引异性的成人象征。而家里死了人,则像“叶公好龙”,又会把旧房子遗弃,另觅新宅。就连穿衣服也不入时,更不赶时髦,因为他们有一种说法,“恶”最怕红色,所以将衣服染成具有吓鬼作用的暗红色,后来多采用红毛线夹织衣服,也是相同的道理。衣服的前面大多织成单一的菱形花纹,象征祖灵的眼睛,具有保护作用;背面则常 用较复杂的花纹来吓鬼。但最贵重、最漂亮的是礼服,只有头长或勇士才可以穿。无论哪一个部落都视婚姻外的情感为罪恶,对于未婚男女的私通,都 采用来格的制裁手段。但他们也举行抢夺新娘的仪式。他们偏爱男孩,可以对女孩子也一样爱护。男女之间凡私通怀孕的,必令其结婚。如果这对男女有血亲关系,或男方已有配偶,则等孩子出生后,就把婴儿活埋掉,或在分娩之前将孕妇嫁给别的男子。正常夫妇男婴出生1星期后,家人便将他脱落的脐带放在打猎用的藤盒内,并由其母亲抱至屋外,走向狩猎的路上祈祷孩子一生好运。
由于外在的环境因素,泰雅族人的早期生活非常保守且支单纯,皆透过泛神灵的中心信仰,以求得到依托与解释。他们最传统的乐“鲁布”,是以竹片制作成的,可以分为单簧、双簧甚至是三簧和四簧等,是过去原住民朋友最喜欢吹奏的乐器。可惜如今在泰雅族群中,年轻者大半不会使用该种乐器来发出美妙的声音。
农耕和狩猎,靠山吃山,是泰雅族人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和生活方式,大自然中一切可以吃的生物,包括各种动植物,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食物,传统食物中主食有小米、黍、芋头和地瓜等。他们也采用阳历作为年中行的准则,整年作业中以农业为主,虽然因地区的迟早略有不同,但最忙碌的季节是七八月,其次是十一月,其他月份则闲,可兼作其他工作,如狩猪等。农作生产方式以烧星为主,冬季收获后,在十一月下旬及十二月上旬,焚烧陆稻旱田及种粟旱田,年底开始播种粟,五月播种陆稻,六月粟收获后种植甘薯。七八月份有祖灵祭,第二期播种和陆稻,六月粟收获。十月份利用农闲时,设陷阱狩猎,狩猎除了从猎获得肉食来源外,其皮毛、内脏(熊胆、鹿鞭)、鹿茸等都是和平地汉人交易的主要商品。家庭式的小型畜养如养鸡、养猪等则是聚落中的正常生活之一。在一年中,除了雨天的日子,女人躲在家中织布,男人做些其他手工外,差不多每天都到田里干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