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疆曲子的形成年代,无文字记载可考。据艺人传说,清咸丰七年(1857)前后,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等地曾向新疆移民,大批回族、汉族人民把眉户、道情等戏曲、曲艺形式带到新疆,后受当地各民族生活和艺术的影响,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戏曲剧种。早期活动,以业余性质自乐班(又名“座台子”)形式,在庙会或集市上演唱。20世纪30年代开始走上职业化道路。1940年,乌鲁木齐首先出现职业化班社“元兴戏院”,在演出的同时,培养了一批学生。1946年,元兴戏院解散,艺人流散各地,以各种方式从事演出活动,扩大了新疆曲子的影响。
在长期流传过程中,流入伊犁的一支,吸收锡伯族的音乐舞蹈,成为锡伯族的新疆曲子,它开始以汉语演唱,所演剧目如《卖水》、《卖布》、《钉缸》、《打渔杀家》、《小放牛》等,也为原来的新疆曲子剧目。1944年三区革命以后,产生了反映本民族生活的剧目,并采用锡伯族语言演唱。
建国后,在有关部门扶持下,这一剧种又有新的发展。1956年新疆自治区戏曲剧目工作会议的后,在调查和观摩,以及组织老艺人座谈等基础上,于1958年成立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曲子剧团,这是该剧种的第一个国营专业剧团,为了区别于其他省区的曲子剧种,正式定名为“新疆曲子剧”。该团招收学生,培养演员,并在挖掘、整理传统剧目的同时,于1959年初改编演出了《渔蚌缘》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新疆曲子再放光彩。1981年乌鲁木齐县文化馆创作和组织演出了《硬脖子县令》等剧目。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新疆曲子剧团也于1982年创作演出了现代戏《田头风波》、《辣姐儿》、《心事》等,同时在音乐唱腔等方面均有所创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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